一、服务对象
全校各二级单位
二、办理流程
1. 领用人登录设备管理系统,在“无形资产处置”栏目下,选择“报废”,提交软件报废申请,然后由单位管理员进行初审。或者也可以由单位管理员直接为本单位拟报废软件提交报废申请。
2. 拟报废软件面向全校公示一周之后,单位管理员打印《华中科技大学软件报废技术鉴定表》,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审核。
3. 单位管理员将审核通过的,经过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的报废技术鉴定表等资料交到网信办办公室。
4. 5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还需要填写《华中科技大学50万元及以上软件报废论证报告》,网信办初审合格之后,参加网信办组织的专家论证会。
5. 经由网信办、国资办领导审核通过之后,送扶贫办审查,确定无扶贫调剂需求之后,网信办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6. 若一次性资产处置价值小于500万元,由校长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之后,由国资办报教育部审核、财政部备案之后,网信办完成软件下账,并推送至财务管理系统,财务处同步下账;若一次性资产处置价值大于等于500万元,则需要提交党委常委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由国资办报教育部审批、财政部备案之后,网信办完成软件下账,并推送至财务管理系统,财务处同步下账。
流程图:
三、表格下载
1.《华中科技大学软件报废技术鉴定表》
2.《华中科技大学50万元及以上软件报废论证报告》
3. 填表说明:表1在设备管理系统中下载;表2在网信办网站-下载中心-软件类无形资产下载。
四、联系方式
陈小翠 027-87540101, cxc2021@hust.edu.cn
办公地点:东五楼335
五、相关规章制度
1.《华中科技大学无形资产管理办法》(校国资〔2022〕4号)
2. 《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软件类无形资产管理办法》(校信息化〔2021〕5号)
六、其他事项
1. 办理时限:设备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后,每学期办理1-2次。
2. 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软件原则上不得进行报废;大型软件的报废年限,要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把关。
3. 单价10万元以下的软件,需要使用单位组织3名及以上的专家进行鉴定,其中至少有1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单价1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的软件,需要使用单位组织5名及以上的专家进行鉴定,其中至少有3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需要5名及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鉴定,其中至少有2名非本单位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