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为加强校内移动通信基站设置与管理,保障校园电磁辐射的安全,学校出台了《华中科技大学移动通信基站管理暂行办法》(校信息化〔2016〕11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2016年10月10日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办法分为总则,管理部门与职责,基站规划与设置总体要求,基站设置管理,基站使用、维护与处置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七章共三十条,明确了校内基站设置应遵循“安全环保、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合法使用、规范管理”的原则,明确了相关基站管理的各部门职责,提出了校内基站规划与设置的总体要求,规范基站设置流程,以及基站的备案、辐射监测、维修与变更、拆除与拆迁、应急基站等管理流程。
办法特别针对基站建设问题,指出在校内使用基站的单位必须依法获得无线电台执照。对辐射检测做了明确要求,基站设置与使用单位应每季度向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通报基站电磁辐射监测情况,存在电磁辐射超过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站必须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等。
办法的出台将促进校内基站设置与使用达到“建设有人管、辐射有监测”的安全与环保的管理目标。
办法具体内容,请查看《华中科技大学移动通信基站管理暂行办法》(校信息化〔2016〕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