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机构调整的通知
时间: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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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2015〕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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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机构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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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机构数量,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部分机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和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挂靠学校办公室。成立督办室,挂靠学校办公室。 二、成立党委研究室、校史馆。校史馆挂靠校史研究室。党委研究室、校史研究室和宣传部合署办公。 三、先进技术与装备研究院和科学技术发展院合署办公。驻外研究院挂靠科学技术发展院。 四、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附属学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挂靠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更名为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五、校园建设规划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含土地管理职能)挂靠基建管理处。 六、成立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注册中心并入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网络与计算中心挂靠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 七、创新研究院挂靠研究生院。 八、大学生艺术团挂靠学生工作处。 九、成立招标与采购中心。 以上现有机构的职能、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暂维持不变。新设机构的职能、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今后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核定。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 华中科技大学 2015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