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当前位置: 首页 > 组织机构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互联网站(含网络信息系统)暑假期间安全管理,减少信息安全隐患,防止信息安全事件发生,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网站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含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内容安全、数据安全及管理系统安全的各级管理措施),逐级明确网站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

采用必要技术手段扫描和修复本单位负责的网站和信息系统漏洞,加强各级管理员和用户密码管理。

2、加强网站内容巡查与应急值守工作。

明确专人对本单位负责网站进行巡查监测,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合法合规,发现网站异常及时予以处置。

暑假期间,各单位各网站负责人应保持手机等联系渠道畅通;一旦发生网站安全事件,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尽快消除负面影响。

对于使用频度不大、阶段性使用的业务工作网站,可采取非工作时间或暑假期间关闭的方式处理。

3、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一旦发生网站信息安全事件,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断网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将损害和影响降到最小范围,保留现场,按本单位应急处置程序报告的同时,报告校信息化管理办公室(87544990/4991),以及联系网络与计算中心寻求技术支持与协助(主校区82668837、同济校区83692655 )。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

上一篇: 关于成立华中科技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于俊清等职务任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