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事业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小组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2025年6月18日),现对审批通过的61套软件类无形资产处置信息进行公示,具体事项如下:
1. 公示期限:2025年7月4日至7月11日(共7日)。
2. 执行要求:软件属于无形资产,介质无需回收,但领用人须按学校规定销毁或封存,严禁二次流转、交易或复制。各单位资产管理员需督促落实介质处置,并留存过程记录备查。
3. 异议反馈: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网信办陈老师(电话:87540101)。
附件:2025年第二批软件类无形资产报废清单
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
2025年7月4日